“双随机”抽查工作简报(11月)
本月,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8个,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人,总出勤26人次。
·港口科:开展检查1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个(广东省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人(彭晓晖),共出勤3人次。
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制定专门的码头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表格,未定期对码头安全设备开展检查;2017年度的安全隐患台账未能及时更新,台账记录不及时。现场要求整改。企业已将码头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事项纳入到船舶检查表中,定期组织对码头安全设施开展检查;企业已按要求更新2017年隐患台账。
·水运科:开展检查2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2个(中山市宏鸿船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亿华美船务有限公司),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人(陈武奖),共出勤7人次。未发现问题。
·运安科:开展检查1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个(中山市新明化工建材有限公司),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人(杨旭),共出勤5人次。
检查发现:危运平台电子运单和GPS台账录入较少;交警抄告粤T35757存在违章未处理;从业人员档案较为混乱,从业资格证未归入档案;企业培训记录缺少现场照片。11月底整改完成。要求立即整改,分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11月底整改完成。
·车技科:开展检查1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3个(中山市中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锦毅汽车修配厂、中山市小榄镇海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人(郑卓艺),共出勤9人次。
检查发现:部分维修企业部分维修工具没有放到合理的位置,生产车间需要整理干净。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公交科:开展检查1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个(中山市小榄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人(孙荣),共出勤 2人次。
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注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无出租车行业车载监控设备抽查情况通报的整改记录。要求该企业在12月25日号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