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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841/2016-0050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6-09-12
名称: 空中悬挂面积108㎡、重达13吨的两巨型广告牌被依法拆除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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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悬挂面积108㎡、重达13吨的两巨型广告牌被依法拆除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9 7 上午9时,在G4W中山城区收费站宫花互通立交桥附近,两块立于公路用地上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巨型广告牌被依法强制拆除。由于每一块T型广告牌面积108平方米,立柱高 20,总重量达13吨,且其地基部分极不牢固,我局第二执法大队组织专业施工队,在交警和公路部门的协助下,共耗时5个多小时才稳稳地将悬挂在空中的两面T型广告牌依法拆除,确保了公路安全。

   G4W京港澳高速公路中山城区出入口是我市内联外通的重要交通枢纽位置,保障其安全、畅通是我局重要法定职责。早在今年6月份,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有单位在G4W中山城区收费站宫花互通立交桥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新建两处地面建筑物基础,为钢筋和混凝土结构,20多根钢筋露出地面。由于对公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局当天即联合广澳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对裸露出来的钢筋进行切割,恢复公路原状。 78凌晨,该单位又强行在该地点树立2T型广告牌,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事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消除公路安全隐患,但涉事单位至今一直都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义务。

由于这两面巨型广告牌是未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原来已破坏的混凝土基础上通过焊接 12厘米 钢筋强行设置的,其基础部分极不牢固,随时有倒塌的危险。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于 97实施代履行,拆除巨型广告牌。由于拆除施工需要占用市政道路,我局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联系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协助疏导交通,避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鉴于涉路两侧违法广告牌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各方、形成更加强大的执法合力,全面对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广告牌进行整治,担当好维护公路安全的责任,更好地服务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