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保持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及时向公众公开,中山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及成就得到有力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局的政府工作透明度得到明显提高。
2022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6条,通过《中山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通过“中山交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863篇。收到11宗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已全部办结。
(一)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党组加强领导,办公室及业务科室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印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相关文件,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点任务。为深入推进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制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交通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能力。并且要求相关业务科室进一步对管辖企业开展宣贯,促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为推进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发布渠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局加大了信息发布渠道的开拓力度。一是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合作定期刊登工作专题报道,与中山广播电台合作录播“周五民生直播”等节目。二是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最新信息动态。在“中山交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南方号及人民号上更新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三是继续做好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不断完善局公众网的栏目设置,将发布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四是主动公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
(三)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每年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按规定在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布《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及《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等信息。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方面,我局按规定及时公开招投标信息,每月对工程建设领域信息进行统计并上报市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较2021年明显增长的原因说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再组织开展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可直接向我局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021年10月15日起,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正式上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办证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因在我市申领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需提交居住证,导致大量外地驾驶员向我局申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数据呈现井喷式增长,2021年为1942件,2022年为10564件,增加8622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计划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显加强,在公众的知晓度明显提高,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02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新常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二是认真做好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具体项目为主,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公开过程覆盖项目规划、批准、变更、建设、竣工验收一系列生命周期,使项目信息公开脉络更加清晰。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