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废止《中山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中交〔2021〕22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8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841D/2023-0036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名称: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中交〔2021〕229号)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
主题词: |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废止《中山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中交〔2021〕22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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