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机动车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初级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自发文之日起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件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技术管理科)。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28192683,传真:28192675。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841D/2024-0005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名称: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2023年诚信评价考核初级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主题词: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机动车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初级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自发文之日起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件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技术管理科)。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28192683,传真:28192675。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60-88924566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53号
粤ICP备10216465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01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