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日,就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9月2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3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841D/2024-0017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名称: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意见的结果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
主题词: |
为更好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日,就废止《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9月2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3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60-88924566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53号
粤ICP备10216465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01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