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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841D/2025-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4-21
名称: 关于提醒《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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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广东聚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道路运输企业(详见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

  在此,提醒有关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业户及时关注、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到业户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避免因逾期带来不便。

  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将在证件逾期后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原经营许可证为纸质证照,一并收回。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附件:2025年5月到期的普货业户清单(12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