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关于对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2011年1月27日,在我局的监督下,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信息管道迁改部分的施工评标会。经专家评审,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因自身投标文件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对该公司放弃中标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