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我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人员不良行为情况的通报

    为维护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我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自觉规范监理行为,我局于2011年6月至8月对全市所有在监项目的监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治理活动,检查发现了部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不良行为。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决定对本次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治理活动中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我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记入从业单位信用档案记录。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监理人员持有假证: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监理人员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为假证:由厦门中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省道S268中山市岐江路段改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莫炳良、测量专监张枢所持“路桥工程师资格证书”为假证;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专监孙伟利所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为假证。对于以上不良行为,我局经研究决定,将持假证的莫炳良、张枢和孙伟利清退出中山市交通建设市场。

    另外,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存疑的证件,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持证情况存疑的进行调查取证,并将结果报我局,以作下一步处理。

    二、部分监理单位和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

    经检查,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单位资质和人员资质均不具备公路监理资质,武汉大通公路桥梁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广珠中线二期工程合同专监未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珠海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国道G105 线中山细沼至沙港段改造二期工程专监未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厦门中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山市三角镇福源路至阜港公路道路工程二期道路、安全、计量专监未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江苏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员持有的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由“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经查相关文件,此类证书仅限于发证机关所在地有效。

    对于以上不良行为,我局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江苏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持有由“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则清退出中山市交通建设市场;并要求各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将此类不符合资质的人员更换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监理人员。

    希望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我市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