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我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业绩造假等不良行为的通报

关于近期我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业绩造假等不良行为的通报

 

    为加强对我市交通建设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招标投标法规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近期在我市交通建设市场中存在的造假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在中山市小榄快速干线(东升至沙溪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江苏省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海门市叠港公路建设工程第DGGL-JL标段”业绩被投诉为虚假业绩,经我局调查该情况属实。按照招标文件与评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取消了江苏省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重新确定了中标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等规定,决定取消江苏省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中山交通建设市场参加投标资格一年(时间从中交【2011】492号发文之日起计算,即2011年11月3日起),全市通报批评,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公告。

    以上通报的造假行为将按规定进入该企业在中山市交通建设信用档案记录。希望各从业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