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查,粤TXT325等424辆车辆存在以下情形(名单见附件):(一)车辆使用性质由“预约出租客运”变更为“预约出租转非”;(二)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三)车辆已转出或过户。上述车辆已不符合许可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局已发布撤销行政许可事前告知书,公告期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现决定依法撤销上述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公告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责令相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立即停止营运,并尽快到车辆所有人或企业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选择“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申办注销业务,逾期将依法处理。持有上述纸质证件的车辆所有人或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强制注销,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车辆所有人或企业自行承担。
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1号
咨询电话:(交通运输局:肖先生,0760-28191277)
(交通行业协会:叶先生,0760-88801998)
附件:车辆名单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车辆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