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首页 > 专题专辑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

中交〔2014〕90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定第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科发布日期:2014-02-14 分享: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安监字〔201213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交安〔2013193号)的规定,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作为中山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港口营运类三级考评机构;中山市交通运输协会出租小汽车分会作为中山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城市客运、水路运输类三级考评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2014117日起2019116(资质证书另行发放)。考评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发证管理实施办法、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考评员的管理,严格实施企业考评。考评机构年度工作总结要于次年1月底前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达标办(包括考评员汇总表、登记表,以及开展考评等相关材料情况,达标办设在局安全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