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安监字〔2012〕13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交安〔2013〕193号)的规定,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作为中山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港口营运类三级考评机构;中山市交通运输协会出租小汽车分会作为中山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城市客运、水路运输类三级考评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