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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四)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11-08-03 分享:

 

 

九十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2万元罚款

九十五、驾驶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2万元罚款

九十六、驾驶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2万元罚款

九十七、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2万元罚款

九十八、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九十九、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百、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百零一、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百零二、出租车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单次起点、终点均不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单次起点、终点均不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5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1万元罚款。

一百零三、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二)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5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1万元罚款。

一百零四、非出租汽车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服务设施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5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1万元罚款。

一百零五、非出租汽车安装空车待租标志服务设施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5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1万元罚款

一百零六、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四)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5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1万元罚款。

一百零七、实行经济承包经营,但未与驾驶员签订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合同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实行经济承包经营,但未与驾驶员签订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合同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3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5000元罚款。

一百零八、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的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以5000元罚款

一百零九、通过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的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以5000元罚款

一百一十、未按照规定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行为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处罚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初犯,处以3000元罚款;   

2、两次及以上违章,处以50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