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执法监督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12-29 分享: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涉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办证大厅(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36号,原市交通执法局)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联系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36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窗口,联系电话:0760-28191177。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案件编号

违法当事人

车牌号码

违法时间

涉嫌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所公告文书号

拟处罚金额(元)

1

442000202303082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AAY002(粤AAN11挂)

2023年10月27日

涉嫌使用粤AAY002(粤AAN1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

粤中交违通【2023】03180号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