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违法行为当事人:
你(单位)的交通违法案件,本机关已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你(单位)在本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听取当事人意见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各营业网点,账号442000171010。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760-28191187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6日
序号
违法当事人
案件名称
决定书文号
决定书送达时间
所公告文书
罚款金额
1
深圳市金鑫旺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粤BS3341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76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3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5000元
2
深圳市金鑫旺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粤BS3341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77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4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1000元
3
广州市广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粤AF7360中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44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68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1500元
4
佛山市禅城区鑫益达不锈钢加工厂
使用粤E13330重型普通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87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69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1000元
5
佛山市禅城区鑫益达不锈钢加工厂
使用粤E13330重型普通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88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0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4500元
6
佛山市禅城区鑫益达不锈钢加工厂
使用粤E13330重型普通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89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1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2000元
7
佛山市禅城区鑫益达不锈钢加工厂
使用粤E13330重型普通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90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2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5500元
8
浙江粤发物流有限公司
使用浙GH3999大型汽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482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64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2500元
9
浙江粤发物流有限公司
使用浙GH2093大型汽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493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65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2500元
10
浙江粤发物流有限公司
使用浙GH3775大型汽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568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66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2000元
11
周爱丽
使用粤T40567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555号
2018.06.10.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75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3500元
12
广州市荣发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粤AP8109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42号
2018.03.23.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13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2000元
13
广州市荣发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粤AP8109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粤中交罚[2018]00643号
2018.03.23.
《催告书》(粤中交催告[2018]00514号)、听取当事人意见书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