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中山市悦来南路36号)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清远市安顺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案的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2年12月16日前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中山市悦来南路36号)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与听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按时参加听证会,并遵守会场相关纪律规定:
(一)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四)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28191177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 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