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局“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修编及评审”服务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修编及评审
二、项目金额
1.项目预算总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处理。
2.项目报价为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成本费、劳务费(包含项目评审及申报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材料费、会议费、专家咨询及评审费用、调研费用、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报价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项目总价均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服务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1个综合应急预案+7个专项应急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水路类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专项应急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交通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港口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安全类应急救援预案)和“3个市级应急预案”(中山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修编和评审。
四、技术要求
1.项目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承担过2次及以上地市级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巡查业务且有对主管部门巡查的内容,须提供至少4名具有广东省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专家应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或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交通运输行业院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参加过地市级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巡查经验。
2.服务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修订初稿,经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后,由供应商对十一项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工作。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全部修订工作。
五、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2023年只支付拾万元(¥100000.00),超出的费用原则上2024年付清,若2024年经费预算不足,则往后顺延。
2.成交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各报价单位,需提交项目工作方案,需包含人员组成、调研安排、节点控制、专家评审会计划,对项目主要内容的响应等。本项目需进行前期的深入调研,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真实客观、切实可行。
2.保密要求
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拥有。
七、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公告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不按公告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4.公告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前送达,如果是邮件,以寄件邮戳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28191115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科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