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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以及方针政策、管理办法、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及其辅助业的监督管理,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公路、铁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含因公路、铁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统筹、指导和实施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八、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九、行使辖区内的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有关行政强制的措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

      办公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投诉电话:0760-888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