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现就“编制《中山港口章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编制《中山港口章程》项目
主要内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要求,编制并颁布《中山港口章程》,作为中山市港口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并协助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中山港口章程》制定后,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布,并向上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报备。港口章程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港口的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及本港口贯彻执行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二、报价规定
1、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2000元,报价超过该限价作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应根据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见下表)进行报价,根据工作要求和工作量计算相应的人工费、调研差旅费、培训资料费、会务费、管理税费等,汇总成总报价金额,报价文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报价。报价方需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一并提供可以承接该项目的资格证明文件。
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成交方法
1、本公告自2024年5月10日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工作日)。公告期过后,各报价单位需安排代表于 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准时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会议一室(后二楼)集中,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在报价方符合条件及各方见证的前提下,按有关流程及低价者得的方式评定中标单位,当场公示成交的中标结果。出现相同报价时,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2、如公告期过后不足3家报价的,则延期公示5天(工作日)。如延期后仍不足3家报价,则在已报价的范围内评定中标单位。若出现以上延期情况的,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另行通知集中与评标事宜。
3、未按规定时限递交报价文件的,概不接受其报价申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0760-2819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