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2026-202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人: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
服务期限:2年(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为中山港公路养护所22辆公务车(高空作业车1辆、清扫车4辆、自卸车13辆、清洗车2辆、皮卡2辆)提供全面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故障检修、零部件更换、年审协助、应急救援等,确保车辆安全合规运行。
(三)服务质量要求:
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
2.使用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配件;
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等法规,车辆返修率需控制在5%以内;
4.需提供详细的维修报价单、维修清单、维修图片及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须获取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开展机动车辆维修资格(提供《机动车辆维经营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有效期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任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
1.具备汽车维修一类资质;
2.在中山市设有维修点,且距离中山港公路养护所(火炬开发区逸仙路6号)不超过5公里。
3.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生产厂房和停车场面积需要符合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场地标准;租赁场地的,需提供合法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内容
(一)报名登记表及报价函;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文件(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四)维修点地理位置证明(需提供地图截图);
(五)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形成一套资料,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2026-202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提供维修报价单、维修清单及发票。
(二)终止条款:若供应商在年度服务中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信誉不良、维修技术水平低下、零配件质量不合格或响应不及时等任一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相应责任。此举旨在保障项目运行的稳定性与高效性,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选取方式:在资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备注:车辆维修配件报价(单价合计)X(优惠率)+车辆维修工时费(工时费合计)X(优惠率)=投标总价】。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2:00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6号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机械股)
联系人:杨小姐、梁先生 0760-28365291
附件:
1.车辆维修配件报价单;
2.车辆维修工时费报价单;
3.报名登记表及报价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备注: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保留对无效投标或不足3家投标时延期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