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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购买波形护栏立柱打桩设备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6-04-02 分享:


  因养护工作需要,现就购买波形护栏立柱打桩设备项目进行询价,诚邀各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波形护栏立柱打桩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设备名称及要求

  (一)设备名称

  波形护栏立柱打桩机1台

  (二)技术要求

  1.工作能力:所能打桩的立柱长度不低于3米,可在砂石路基、水稳层等基础上打桩,同时具备拔桩功能。

  2.立柱规格:可适配直径114mm圆柱、直径140mm圆柱及130mm×130mm方柱,打桩精度符合公路养护相关行业标准,确保立柱安装牢固、垂直。

  3.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液压锤型号:85型号

  (2)打桩架:左右滑动行程≥350mm

  (3)刹车:断气刹

  (4)转向:助力转向

  (三)质量要求

  1.打桩设备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及本公告明确的规格要求,附带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设备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故障,报价方需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及时响应,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操作培训

  报价方需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合格后,为采购方相关操作人员开展1次集中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规范、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注意事项、常见故障排查等,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使用及维护技能,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内,采购方不额外支付。

  三、报价规定

  (一)限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为6.98万元,报价高于该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内容

  含设备价格、培训费用、相关税费及运送至中山市指定点的运费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须清晰完整反馈各项明细的报价。

  2.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价文件需提供产品介绍,包括设备参数、技术说明、生产厂家信息、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及设备使用视频。

  4.报价文件需明确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质保期、维修相应时间、培训安排等。

  5.报价文件须有详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连同以下报价单位要求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6.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价单位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报价单位应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设备的资质,能够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

  四、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时前,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号养护部。

  (三)采购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评标办法及方式: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报价单位的报价、资质等,按有关流程评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先生,0760-28365246。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