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公务用车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专业机构,承担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2026年公务用车采购全流程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经验的采购代理机构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
(二)采购内容:2026年分两批次采购公务用车共计12台,均为公路养护作业车辆
(三)采购计划及预算:
第一批次(2026年5月):采购轻型自卸货车8台,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元)
第二批次(2026年8月):采购大型清扫车1台、大型洒水车1台、防撞车2台,共计4台,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00元)
二、征集服务说明
(一)拟定采购方式
本项目两批次车辆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二)服务范围
代理机构须提供公务用车采购全过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
2.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公示等信息;
3.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流程工作;
4.协助采购单位办理合同签订、备案等手续;
5.协助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等事宜;
6.完成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其他代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采购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两批次采购工作全部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完毕止。
(四)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须为在中山市财政局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的合法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证明材料。
2.信用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硬件条件: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独立的评审场地,配备满足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影像监控、录音录像等必要设施设备。
4.专业能力:拥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车辆/汽车类采购代理经验的专职专业团队。
5.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公务用车或批量车辆采购代理成功案例,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7时,逾期送达的概不接收。
(二)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北36号。
(三)征集公告时间为5天(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60-28365275。
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