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字〔2026〕9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2022〕4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工作,并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7日期间将诚信评价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诚信评价结果向社会予以通告(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5年度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