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梁小梅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少妍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一级主任科员;
林山红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技术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技术管理科科长职务;
郑凌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张双革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卢自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一级主任科员;
马宁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婷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雷春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一级科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