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港航分局:
经研究,决定:
汪玲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与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案件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学玉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与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案件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黄志忠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副科长职务;
梁维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综合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五科副科长职务;
陈冠霖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综合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五科副科长职务;
甘杏珊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中山港港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李志海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施正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四级主办职级;
袁沃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一级科员,免去其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安全监督室一级科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