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张少飞同志任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安全监督室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质量监督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睿同志任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质量监督室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江鹏同志任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试验检测室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李彦彬同志任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安全监督室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