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曹赟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综合监督科四级高级主办,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与法规科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免去吴少妍同志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刘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唐夕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与法规科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