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邹金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瑞琼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颖图同志任市公路事务中心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路事务中心人事部副部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江鹏同志任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试验检测室主任(正股级)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琼虹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一级主任科员;
陈乐然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科一级主任科员;
陈武奖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静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永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二级主办,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