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黄国文同志任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部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郑凯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梁国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四科一级主办,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四科二级主办职级;
麦浩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四科三级主办,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四科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