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李丽萍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一帆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涂向阳同志任市公路事务中心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公路事务中心安全应急部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志忠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漫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杨健钦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