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当事人惠州市某汽车运输公司超限运输车辆驶经三角快线大南沙大桥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控点,被该点称重检测设备抓拍取证,经市交通执法部门认定违反了公路超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近日,该当事人到市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其承认了相关违法行为,并因超限4吨而缴纳2000元的罚款,成为我市首宗结案的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
自12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位于三角快线大南沙大桥和坦神南路金斗大桥的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开展执法以来,相关路段涉嫌超限运输车辆同比大幅下降近90%,填补了我市在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空白,同时与全市各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形成有效联动,逐步织密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全天候24小时监控“一张网”,彻底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执法人员在路面查处超限违法行为模式,我市治超工作从此迈向了科技助力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