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运今天启动,执法局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要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6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执法工作方案》,执法局成立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019年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执法工作,实施局长分片区负责制,对片区春运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从即日起至3月1日将持续开展春运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巡查和定点稽查相结合的高压管控态势,各有关执法部门将强化对客流高峰时段对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旅游景点等客货集散地的执法监管,重点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尤其重点打击“黑大巴”、“营转非”的大巴进行营运载客的行为;加大力度打击客运班车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特别是路边上客的行为;打击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客运包车不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查处“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违法行为;打击出租汽车违规收费或拒载行为。
此外,各有关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路面治超监管,加大治超非现场执法力度和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加强对货车超限运输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危运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危运违法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查处重点车辆屏蔽车载终端信号或篡改动态监控数据的行为。
据统计,春运第一天(截止当天下午4时)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计查处案件35宗,违法案件主要为“不按站点上下客”,其余违法行为还包括异地包车、包车招揽合同外旅客、不给有效车票、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品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指定路线开展培训业务等。
春运期间,执法局将全面统筹执法力量,认真组织,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春运期间(节假日)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地市间联动执法,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并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春运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