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我局对宁都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出一张首张流动抓拍的罚单,这张罚单是执法人员利用流动抓拍的技术手段现场锁定当事人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的行为,事后执法人员发出协查函要求其到市执法局协助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裁量处罚。
今年的1月2日,我局在105国道中山段沿线正式实施了流动抓拍。2月28日10时14分左右,市执法人员中山市东升镇105国道(往广珠西线高速方向)发现宁都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属下的赣B33XXX大客车停靠在路边装载货物,随即通过交通执法流动视频进行抓拍。3月1日,我局对其发出协查函要求其到我局协助调查,3月25日,该公司委托邓某到市执法局协助调查,邓某观看了流动抓拍的视频,承认了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的事实。由于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市执法局依法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千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邓某现场缴纳了罚款。
下一阶段,我局将对逾期未来接受处理的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流动抓拍的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全市交通的科技执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