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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9-07-08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7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市委巡察是对局党组工作的“把脉会诊”“政治体检”,巡察反馈意见代表的是市委的要求,既是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深刻党性教育,也对我市交通领域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为解决我市交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实践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兼任,设在局人事科,分为综合协调组、宣传材料组、督导检查组、台账管理组,从局属各单位(部门)抽调15人专职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察督办、台账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整改期间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先后6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组其他同志主动认领责任,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分别主持召开了主管领域部门负责人会议,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局整改办公室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倒排时间节点,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进度落实整改任务。
     (三)抓实责任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随后,局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召开传达学习会议,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对标对表,认真剖析,深入研究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局整改办在此基础上,经多次讨论完善,拟定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经局党组专题审议通过,报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印发实施。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认领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四)全程跟进督导,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要求相关科室进行完善。局属各单位(部门)围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并做好台账工作。局整改办不定期开展督办指导工作,检查各单位(部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规范台账资料整理等,确保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干,逐项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成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坚持领导带学,支部促学,全员参学,坚持“三会一课”学习机制,确保全局上下学习面貌焕然一新。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通知》,明确“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月20日前,将本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报机关党委汇总”,“按照‘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的调研、筹备、通知、召开、归档等工作”,“按照内容记录模板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到位”。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关于实行“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学习机制,梳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二是以学促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局调研总组长,各班子成员牵头分管科室组建调研分组,每个季度至少深入基层调研一次。
      三是深化调研,局领导带队实地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充分征集资料和系统调查分析等,有针对性地形成多个课题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社会关注较高的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建设安排、治超布点规划、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等,有助于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与管理。
      四是完善督查督办制度。修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实施OA亮灯督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措施,对2018年局相关工作督办情况进行全局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2.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党组成员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是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丰富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进一步丰富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除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外,将中心组学习搬到交通建设项目现场,切实做到将中心组学习与交通运输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
      三是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规定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2018年至今共完成中心组学习24次。
      四是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由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考勤工作,保证集体学习研讨参学率,每次集中学习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中心组成员每年请假次数不超过所学次数1/4。
      五是强化中心组成员主动学习意识,党组成员在参与中心组学习后均认真做好自学记录,学习笔记完整、详实,中心组学习秘书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学习笔记。
      3.关于对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意见,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巡视巡察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对待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反腐“利剑”作用;局党组专题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担起巡察整改责任,直面问题,查找病灶,对症下药,以严实深细的作风,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制定《关于做好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十四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发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动态跟踪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注销一个,并结合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我局反馈的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三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集中整改期间每周召开1次工作会议,先后6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四是强化督办督导。集中整改期间,各整改事项责任部门定期向局整改办报送阶段性总结,局整改办形成阶段性报告报局党组审议;局整改办加强对各整改事项责任部门进行督办督导。
      4.关于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道路谋划跟进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跟进道路谋划。对现在的道路谋划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加紧跟进:编排计划讲究科学、合理,采用倒排工期的方式制定施工计划,并绘制施工组织横道图,利用科学的方式找准施工的关键节点,加强针对施工关键节点的跟进力度,保证施工过程顺利进行;加强跟踪落实,领导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统一领导、全面落实的责任,督促好分管落实工作情况,拿出具体工作举措,找准薄弱环节,逐一分析,逐一解决。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有关部门发布的各个环节办事指南、审批时限及操作流程,编制《中山市地方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指南》。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工作指南进行研究学习,做到举一反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学习。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每月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做到熟练掌握招投标及招标范本,落实监督程序。另外,针对每次招标文件的编制到审核,均采取联审过会的制度。
      5.关于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实行分类管理,摸清难点,明确分工问题。
      二是加强督办,修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实施OA亮灯督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同时对2018年局重点工作督办情况进行全局通报。
      三是制定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建立沟通机制、反馈机制,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切实有效推进重点工作。
      6.关于统筹的治超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治超办的督导协调职能,督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市治超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履责,各司其职。
      二是加强源头治超工作。做好源头治超“回头看”工作,实地走访56家企业,详细查看各重点源头企业地磅使用,台账登记以及货物装载制度建立情况。同时,每月将需查处的源头治超案件下发镇区进行督办,并要求按时查处反馈。近年来,各镇区对于督办的案件做到了100%予以查处反馈。目前,全市公布的重点货源单位56家,其中签订责任书56家,安装地磅54家,安装视频监控56家。
      三是强化路面治超工作。联合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与交警支队召开座谈会,在我市4个治超点联合治超工作由每周3次改为5次,由交警制定联合治超工作计划并对违法车辆进行扣分处罚,交通部门负责治超站点维护过磅卸载。2019年至今,我市路面治超共出动执法人员1879人次,检查车辆7459辆,联合治超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490宗。
      四是全方位实施科技治超。局党组会讨论通过《中山市市域公路与桥梁科技治超监测布点及实施规划》,在科技治超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创新。大南沙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即将改造升级完毕,剩下的试点也已进入招标阶段,通过试点工程的建设,为下一步全市普通公路非现场治超执法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下阶段科技治超方面将重点落实好如下工作:要求各镇区对重点源头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监督企业安装合格的地磅,政府部门安装视频,创新监管模式,督促所有源头企业载货出厂车辆的视频数据和过磅数据,连接镇区政府或市执法监控平台及相关单位,实施远程监控、数据采集和保存证据,对于监控到的违规货源单位进行源头治超处罚;在高速公路实行科技治超的基础上,扩大治超范围,推行普通干线公路科技治超,在重点桥梁和重点路段、公路卡口上安装视频检测设施和称重监测设备等,采集车辆载货数据,固定证据材料,开展非现场治超执法工作,确保治超覆盖率,加大力度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7.关于对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问题回应不够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我市出租车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近年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约车安全问题以及出租车重要站点拒载议价等问题“对症下药”,切实加强我市出租车管理。
      二是全力推动网约车合法化工作,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加强竞争,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滴滴出行”公司在我市已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中山作为继广州、深圳、东莞、惠州后,广东省第五个“滴滴出行”取得许可的城市。我局持续推动网约车合法化工作,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合法化进程,加强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两种业态在公平环境下的竞争,促进巡游出租车提高服务意识。
      三是对巡游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转型,开展网约车服务。印发《关于开展出租车问题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转型升级,既发展巡游出租车也发展网约车,利用互联网手段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目前已有巡游出租车企业与网络平台合作,开展网约车服务。
       四是强化驾驶员信誉档案管理。召开出租车行业巡察整改工作研讨会,继续强化驾驶员信誉档案管理,与协会联合制定和建设信用体制红黑榜,提高管理效能。
       五是制定《中山市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我市巡游出租车、网约预约出租车行业乱象,开展市区三大医院“零容忍”出租车整治行动。
       8.关于对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驾驶员培训问题回应不够的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全面梳理近年我市驾驶员培训等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问题成因,对驾驶员培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是制定《受理投诉分析制度》《中山市驾校场地租约到期应急处置制度》,并专人跟进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规范落实。
       三是印发《关于核查我市非法驾校经营情况的通知》,对驾培行业“无证经营”现象进行排查,凡未经许可从事驾培经营行为的,经查处属实依法处理;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2018年11月至今,共随机抽取71家驾培企业,对于驾校“乱收费”“培训学时弄虚作假”“教学场地安全措施”等问题进一步督查,发出32份整改通知书,违规现象均按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达到提高驾培企业安全意识,规范驾校经营行为的目的。
      四是指导驾培行业协会规范驾培企业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退学退费流程及标准),进一步提高驾校企业规范管理意识和水平。
      五是联系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质量监督系统负责人,确认增加“驾培学时查询”“人脸识别日志”“驾校场地租赁合同到期预警”等项目,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驾校监管。同时,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解决驾培教练员上路教学查证的难题,指导驾 培行业协会制作《教练员岗位登记卡》以及相关流程。
      六是召开驾培行业规范经营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下一步我局监督驾培行业规范经营的工作方向,并提出建议,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召集全市驾培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参加全省驾培改革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两个平台联网对接工作决策部署。
      9.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党组(扩大)会议事制度》,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讨论党务、人事等工作。除党务、人事等工作外,其他重要工作研究和部署可邀请本局不是党组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列席”,充分发挥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印发《关于明确局“三重一大”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清晰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内容。
      二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组议事规则意识。
      三是邀请中山日报记者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速记学习培训,同时制定《局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
      四是安排专人收集议题、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纪要,确保会前议题及会议纪要的完整。
     (二)党的建设方面
      10.关于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业务工作没有同频共振的问题
      一是定期开展党建文件学习。2018年以来,局党组共开展中心组学习24次,深入学习党建文件。
      二是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印发《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明确“党组每年至少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审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出台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相关措施”“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部署2次机关党建工作”。
      三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工作,2018年以来共召开6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制定《党组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约束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约束。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
       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5次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领导班子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也谈思想,既谈成绩,也谈问题,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对谈心谈话均严格纪实,认真做好登记表及记录表,放入民主生活会台账。
       三是做好整改台账工作。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并形成台账(包括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四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5次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问题深刻剖析、深入检查。
      12.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称呼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指引》,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是完善提醒机制。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关于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指引》文件精神,要求各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三会一课”,通知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登记表》。
      三是定期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求局领导按照普通党员标准接受监督,树立思想自觉性,全面提升“双重组织生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共参加民主生活会32人次,组织生活会共74人次。
      四是规范党内称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并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学习,落实规范党内称呼的要求。12个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学习会议,在全体党员中传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的通知》文件精神。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印发《关于实行“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三会一课”工作指引》,明确“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月20日前,将本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报机关党委汇总”“按照‘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的调研、筹备、通知、召开、归档等工作”“按照内容记录模板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到位”。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关于实行“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加强对“三会一课”执行的考核。印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制度》,将“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内容,明确“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予以通报”。
      三是定期检查局属各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机关党委每年定期检查局属各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巡察整改以来,12个局属党支部开展支委会145次,党员大会188次,党课62次。
      14.关于发展党员资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资料情况。对发现发展党员资料缺漏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
      二是做好党员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对全局党员逐一建立党员档案,按照“统一档案盒、统一标签、统一目录、统一保管”要求,做好党员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三是强化党务培训学习。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党务工作培训班。2018年按期举办了党务工作培训班,对局属各基层党支部全体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现场交流研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拟于下半年开展党务干部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局属各基层党支部全体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四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印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分发给局属各基层党支部全体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明确发展党员流程。
      15.关于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费使用工作。印发《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规定》,明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提升党费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党费使用工作。按照“党费使用或下拨,必须经过机关党委会议集体讨论”规定,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党费收支情况。
      三是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12个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学习会议,在全体党员中传达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6.关于局党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增强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会议精神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明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范围。印发《党组(扩大)会议事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包括研究讨论本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
      三是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并同意机关纪委提出的增配纪检工作人员、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局纪检工作、多到一线收集线索、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开展谈话提醒等5点建议,并要求机关纪委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办事流程、处理原则等;总结2018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及时间。
      五是加强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及教育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按相关要求积极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17.关于廉政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廉政谈话,认真详实做好谈话记录。
      二是规范谈话提醒、谈心谈话工作。制定《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话提醒、针对性谈话提醒、谈心谈话的谈话对象、内容及方式。
      三是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印发《关于按要求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及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部门)及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提醒、针对性谈话提醒、谈心谈话,及时纠正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党,并按月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局属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101人次。
      18.关于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缺乏正确认识,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关爱提醒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增强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部门)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参加会议。2018年工作会议传达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工作。2019年工作会议传达市纪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局党组、局属各级党组织、局属科室、各单位切实纠正“重业务轻党建”倾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提醒。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必要性、明确职责、谈话内容、形式、记录等规范要求;下发《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廉政谈话,认真详实做好谈话记录;制定《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话提醒、针对性谈话提醒、谈心谈话的谈话对象、内容及方式。2018年以来,局属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101人次。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关爱。印发《关于按要求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及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谈心谈话。
      19.关于监督执纪被动乏力,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机关纪委工作。印发《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职责任务、组织机构、会议制度、工作纪实制度及保密制度等,要求机关纪委要“深入群众及管理对象行业了解情况,收集反映问题的线索”。
      二是强化机关纪委人员配备。局党组讨论同意增配1名纪检工作人员,必要时可请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也可通过购买专业技术服务解决。
      三是提升机关纪委委员业务水平。集中整改以来,每季度定期开展1次纪检业务学习交流活动。共同学习《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文件。
      四是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的作用。印发《关于调整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监督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的作用。
      五是强化对全局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下发《关于上班期间文明着装的通知》,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上班着装,加强外部监督,树立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印发《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制度》,切实加强日常办公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办公点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部门)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
      20.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不遵守请休假制度的问题
      一是排查党员干部不遵守请休假制度等问题。下发《关于做好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全面梳理核查个别党员干部不遵守请休假制度等问题,并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共计23份。
      二是规范考勤工作。制定《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明确“局领导班子的考勤由人事科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员由该部门的副职领导或以上人员担任”。
      三是完善休假制度。修订《干部职工休假制度》,取消年休假转休制度,建立加班补休申请制度。
      四是机关纪委全面开展查岗。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办公地点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部门)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对违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屡教不改、长期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报机关纪委做进一步处理,并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确保队伍遵纪守法。
      21.关于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执行证照登记管理制度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排查个别党员干部未严格执行证照登记管理制度的问题。下发《关于做好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并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共计23份。
      二是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明确干部因私出国(境)领用证照需在30天内归还保管。
      三是全面梳理人员的证件信息,建立备案人员信息库。全面梳理全局需报备人员信息,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名册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报备人员做到应备尽备,数据完整、准确。
      四是强化出国(境)证件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外事管理工作,集中保管出国(境)证件,做好出国(境)证件管理。
      五是加强外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我局OA系统上的外事管理模块投入使用,提高外事管理信息化程度,提升外事审批效率,投入使用至今,共完成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事项142宗。
      22.关于存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梳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并组织局领导班子、人事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明确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2019年修订)》,明确对科级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同时,明确“选拔任用科级以上干部,应对其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纪实,做到常规事项及时记录、重要情形‘一人一记’,使选拔任用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规范执行回避制度。印发《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明确“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工作”,同时明确“局机关纪委对执行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的监督。
      四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管理。已整理2013年至2017年干部选拔任用资料,并制作《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归档清单》,按年度做好相关资料整理。
      23.关于人员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填报<亲属同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情况登记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填报《亲属同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情况登记表》。
      二是强化学习。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印发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三是加强招录材料档案管理。制作招录材料归档清单(样式)并整理了2013年至2017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雇员的招录材料归档清单,按年度做好相关资料整理。
      四是严格人员招录工作。2013年至今,在我局自行组织的选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和雇员等工作中,均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程》,严格人员招录工作。
      2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的问题
      一是排查混编混岗问题,已整理混编混岗人员名单,制定《分期分批归位清理方案》。
      二是分期分批实施混编混岗人员的归位清理。分3批对混编混岗人员进行归位清理,已完成2批共23名工作人员清理归位,下一步待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继续开展混编混岗人员清理归位工作。
      三是规范人员借调和管理工作。制定《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借调条件、借调期限、借调程序,从严控制借调人员数量。
      25.关于从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借用人员的问题
      一是对借用的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分期分批归位清退的计划》。
      二是分批清退借用人员。印发《关于清理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人员的通知》,要求相关科室清退借用人员,并填报《清退人员情况表》。除因交通建设项目工作需短期借用人员外,其余人员已按相关要求限期归位。
      三是从严管理短期借用人员。对因工作需要,需短期借用的人员安排在独立工作区域办公进行物理隔离,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即时清退。
      四是加强涉密教育。由相关借用单位(部门)对借用人员进行涉密教育,并逐一签订保密协议。
      五是建立日常办公制度。印发《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制度》,明确切实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保密工作,并明确参照该制度对短期借用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26.关于原综合执法局违规招聘临时辅助人员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即时清退相关人员。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明确返还临时辅助人员的要求,强调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并逐一对临时辅助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会后,与招聘的临时辅助人员进行座谈,传达了会议要求。相关临时辅助人员已全部返还物业公司。
      二是强化学习。召开学习会议,专门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在岗人员加强培训,提升法律意识,特别是招标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是申请购买服务。继续向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购买服务审查小组请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工作人员,缓解人员紧张对工作开展的制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27.关于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排查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局党组通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做好思想传达工作,引导基层党员端正态度对待巡察组指出的批评意见,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填写《主动交代问题登记表》。局机关纪委分别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坚决配合市纪委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全体与会人员逐字逐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政商关系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奠定思想基础。12个局属基层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大会,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温故而知新,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倡议书》,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行动自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工作。2018年、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与处级干部、部门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发《关于报备外出活动情况的通知》,明确局属各单位(部门)与外单位、协会、企业人员一同前往市外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活动需提前3天向人事部门报备,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行程安排、经费开支等内容,并需提供相关文件。下发《关于填报<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书>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每季度定期上报八小时以外情况,机关纪委不定期检查,加强监督。
      四是强化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正确引导。召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和企业负责人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会议,强调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与企业要放下思想包袱,履行好协会与企业职责,杜绝“亲”而不“清”,共同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共同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向全市交通相关行业企业家发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倡议书》,倡议爱国敬业、志存高远,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交往、良性互动,履行责任、回报社会。
      28.关于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会议,就公务接待管理提出要求: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有关制度,严禁出现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隐匿接待费用等情况;财务部门要加强接待费用报销审核,对存在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机关纪委强化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接待,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局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从严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做好接待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公务接待经费的自查。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落实公务接待经费的自查常态化。局机关纪委、办公室和财务部门不定期对接待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坚决杜绝我局接待费不合理列支的现象,坚决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29.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一是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局党组讨论通过清退方案,要求需清退相关津贴补贴的职工按时完成清退工作。目前已完成清退工作,清退的款项已按原发放渠道退回,存入中山市财政局。
      二是严格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工作的纪律。局党组全体成员,人事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具体经办人在学习领会中央、省、市上级部门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强调我局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工作的纪律要求,做到四个“不准”: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自行设立新的工资津贴补贴项目;不准自行提高现有工资津贴补贴水平;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新的福利;不准瞒报、漏报工资津贴补贴核实情况。另外,每年定期对我单位各项工资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
      30.关于存在违规长期固定租赁公务用车的问题
      一是梳理我局2013年以来违规长期固定租赁公务用车情况,并向局党组汇报我局租用车辆情况,局党组会议明确“必须按照符合规定的方式租用车辆,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会议要求,我局迅速停止长期固定租赁公务用车的做法,全部退回上述所租车辆。
      二是严格执行《中山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公务租车要求纳入制度管理,坚持一事一租,严肃审批程序和手续。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车辆货币化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车辆货币化经费管理。
      31.关于个别党组成员多年一直分管敏感岗位,潜在廉政风险日积月累的问题
      一是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局党组讨论并通过《局领导分工调整》,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二是加大对敏感岗位的监督管理。局党组、机关纪委加大对敏感岗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汇集的局属各单位(部门)岗位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回头看”,机关纪委分别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重要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
      三是实行有计划轮岗。印发《干部轮岗暂行办法》,明确“在同一单位(部门)里,连续担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满5年的、其他干部连续工作满10年的,实行有计划地轮岗”。
      32.关于招投标领域风险集中的问题
      一是强化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山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异议、投诉的办理原则,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流程。
      二是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责。机关纪委派员列席选取代理机构评审工作会议,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行为,确保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局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水运招投标业务负责人员监督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快电子招标工作。我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交通项目招投标业务交流会议,共同探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等事宜。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推进,力争年底完成,明年对系统试运行。
      五是进一步推进EPC招标,规范标段管理。我局要求中山市内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须采用广东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同时印发《中山市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标段划分的相关要求,鼓励招标人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在土建招标中,一并打包招标绿化、路面、路基、机电工程,提高工程招标效率,降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难度。
      33.关于在对驾培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教学车辆新增等管理审批环节,层级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建议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许可流程”模块,审批流程直接使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业流程”模块,一次性出具正式的经营许可证,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相关审批流程。
      二是印发《中山市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中山市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一般事项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将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许可事项按一般事项和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分层级制定审批制度,明确集体讨论成员,划分许可事项讨论范围,明确决策原则和集体讨论记录内容。尤其是教练车增加、变更备案事项,原来只是由科室受理人员和科长审批,为了审批流程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廉政腐败风险,也将该项业务纳入集体讨论范畴。同时,相关部门召开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会议需报备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不定期派员列席会议,对集体讨论工作进行监督。巡察整改以来,共集体讨论26次,审核143宗一般事项许可和教练车报备,做到每次讨论都有2/3以上人员参加,对集体讨论事项进行公开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4.关于在对“两客一危”管理审批环节,层级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对“统一规范业务许可事项,理顺审批部门与监督部门的职责,重新再造审批流程”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同意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的措施,印发《中山市道路运输经营管理业务一般事项办理制度》《中山市道路运输管理业务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制度》。
      二是根据《中山市道路运输经营管理业务一般事项办理制度》规定,一般事项由各镇区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分局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提交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一般事项办理审批。
      三是根据《中山市道路运输管理业务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由各镇区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分局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提交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具体业务科室、审批服务办公室、法制科、机关纪委、分管业务局领导组成的集体讨论会议讨论审核。至今共召开集体讨论会议8次,集体讨论通过行政审批事项15项。
      35.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开展纪律教育专题辅导、观看勤政典型示范教育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参观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坚定“为官有为”信念。12个局属党支部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到珠江纵队司令部旧址、滨海区政务委员会旧址、黄石生中队队部旧址等地开展红色路线体验活动,同时,组织前往港珠澳大桥、中开高速、南沙大桥、深中通道等交通项目参观,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在困难面前勇于担当,坚定理想信念,在全力推动中山交通运输事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新跨越新作为。
      二是增强干部谋事创业本领。定期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局属各单位(部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在全局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选贤任能、考核、容错、保护、培育实践、关心关爱等机制。12个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专题学习,深入领会、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关爱。下发《关于按要求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及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谈心谈话。
       36.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三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驻村工作队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梳理,制定了《大林村扶贫项目开展情况表》。局党组定期听取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实时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心中有数。
      二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工作任务。联合帮扶工作组、市交通运输局分管扶贫领导分别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驻村工作队按照会议要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巡察整改工作任务。驻村工作队队长撰写个人整改情况报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端正态度,严守政治规矩,从内心拥护巡察,配合巡察。
      三是加强政治担当,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局联合扶贫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工作提高重视,帮扶单位主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分管领导现场指导,制定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五)重点领域问题
       37.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商关系“亲而不清”的问题
      一是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收受红包礼金等行为,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和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12个局属各级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通过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工作。2018年、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与处级干部、部门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发《关于填报<“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书>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每季度定期上报八小时以外情况,机关纪委不定期检查,加强监督。
      三是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执纪监督作用。我局相关部门召开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会议需报备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不定期派员列席会议,对集体讨论工作进行监督。另外,机关纪委定期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重要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四是强化对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及企业的正确引导。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会议,与协会及企业代表“约法三章”,要求企业和协会要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出现送红包、财物等情况。向全市交通相关行业企业家发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倡议书》,倡议爱国敬业、志存高远,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交往、良性互动,履行责任、回报社会。
      38.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明确我市公路项目全面采用省范本编制招标文件,严格要求招标人按照范本要求设置资格、人员、业绩等条件及评标办法,避免招标人随意设定条件或者为投标人量身定做评标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深化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合理使用评标办法、规范评委行为、强化信息公示及招标投标过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7个方面,针对招投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或风险提出具体规范招标工作的要求及意见。
      二是完善审查机制。印发《中山市公路水运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集中讨论、专家咨询工作方案(试行)》。
      三是加强培训及沟通,提高招标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将招标文件专家、采购咨询机构审查经费以及培训经费列入2019年经费预算;制定《招投标业务交流会及培训会安排计划》,明确相关工作时间节点;编制并学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学习资料汇编》。
      39.关于道路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新科学调整质量监督片区分组。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更名为中山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工作分工及职责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督人员,强化监督小组责任,确保质量监督工作责任到人,对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进行重新分组,按照东南西北4个片区,成立4个监督小组,各片区由一名站领导负责督导,明确监督小组成员,强化监督小组责任,将质量、安全及检测全部监督工作落实到片区监督小组,片区监督小组直接对站长负责,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垂直管理,责任充分落实到人。
      二是将监督工作深入一线,明确监督频次及旁站要求。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关于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及第三方检测监督旁站要求的报告》,对监督检查频次及第三方检测监督旁站做出了相关要求,将监督工作整体下沉到一线。要求各片区小组监督人员对交通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第三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旁站,监督人员需对旁站情况或初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以检查情况通知单或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相关单位,并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同时,要求各片区监督小组对水泥搅拌桩、CFG桩、高压旋喷桩等软基处理桩体抽芯检测进行随机、全过程的监督旁站,做好过程记录,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并将旁站情况的相关资料存入项目档案。防止第三方检测单位弄虚作假及检测不规范不科学的行为。
       三是加强内部督查管理制度。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内部督查制度》,成立站内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督导片区小组的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中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部督查细则》,明确了内部监督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
       四是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关于定期报送监理月报的通知》,按时定期报送监理月报,便于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了解在建交通项目工程综合信息,提高工程的监督效率,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避免监督检查的盲目性。在监理月报中监理发现和反映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督小组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确保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印发《中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手册》。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制,强调具体检查工作实行监督小组负责,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制定监督检查附表,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确保监督检查的深度及覆盖面,也体现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五是开展全市有水泥搅拌桩的项目独立随机抽检专项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全市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把控,采取旁站和随机检查的方式监督水泥搅拌桩施工和验收过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全市水泥搅拌桩开展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市涉及水泥搅拌桩施工的在建重点工程水泥搅拌桩进行随机抽芯,共检查重点项目10个,水泥搅拌桩46根,合格率100%。
      六是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指导建设单位加强第三方检测管理;指导建设单位推进信息化管理,建设智慧工地。
      4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兼审批与监管于一身,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调整领导干部分工。局党组讨论并通过《局领导分工调整》,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二是实行有计划地轮岗。印发《干部轮岗暂行办法》,明确“在同一单位(部门)里,连续担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满5年的、其他干部连续工作满10年的,实行有计划地轮岗”。
      三是建立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建立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基建管理、港口经营、公共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一般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实现行政许可集体讨论机制在局机关业务科室全面覆盖。
      41.关于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梳理我局52个行政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具备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公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集体讨论内容涉及公交、水运、港口、车辆技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交通基础建设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是根据《中山市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规定,印发《关于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加强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合法性审核,从主体资格、程序内容、法律依据、事实内容和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中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操作指引》,明确相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需进行法制审核。
       四是建立档案检查制度,通过组织档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求以及中山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档案的检查考核,单位形成明确的档案检查制度。制定《执法档案评查管理制度》,从组织、评审、报告和责任追究几个方面详细规范档案检查过程。通过档案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执法程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并予以纠正。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包括集中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从上而下强化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意识。
      42.关于存在交通项目施工许可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交通项目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工作意见的函》,要求建设单位目前已取得项目用地手续的项目,及时到我局办理换发施工许可;印发《关于印发非法占用土地案件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建设单位加快做好违法用地问题处理工作;针对没有项目用地批复的条件下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我局转发市国土局《关于敦促对未批在建重点交通干线项目暂缓建设及加快补办用地手续的函》,要求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已造成违法用地事实的应积极整改;对于今后新开工的项目,我局将严格执行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我局严格落实《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要求,简化施工招标前置要件,将施工招标前置要件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调整为用地预审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研究印发《中山市公路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招标文件备案及竣工验收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明确最新材料指引。
      二是完善并更新施工许可申请书表格填写要求及相关材料要求,做到以后批准的施工许可申请书都为统一格式,实行标准化管理审批。此外,印发《中山市交通基建管理业务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中山市交通基建管理业务一般事项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制度,有助于行政审批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组织召开交通项目建设执法的座谈会,会议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我市交通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43.关于存在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不达标的问题
      一是加快中山港口的规划修编,规划获批后,按照港口法规的要求,尽快要求相关企业补办岸线审批手续,并完善项目的基本建设手续。
      二是全面梳理排查我市水运港口情况。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资质保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未达到法规要求,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于限期未完成整改的相关企业,对其水路运输许可进行撤销并要求停止水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是印发《中山市水路运输业务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工作制度》《中山市水路运输业务一般事项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的管理。
      三、主动出击,持续推进,自查整改共性问题
对标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全方位自查自纠,共发现存在5项具体问题:党组会议制度未明确议事决策参会人员等内容;尚未制定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未制定规范完备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近年来虽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但仍存在部门和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很少,存在廉政风险;外事管理仍停留在纸质材料审批,缺乏信息化管理,审批手续不够便利,影响外事监督管理的成效。针对上述5项问题,我局印发《党组(扩大)会议事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干部轮岗暂行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在OA系统上投入使用外事管理模块,提高外事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四、持续发力,落实常态,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集中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巡察带来的思想触动,切实增强了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还存在差距,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讲话精神还存在差距,与省委、市委和市委巡察办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差距。为全面与上级党组织对标对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兴利除弊、改进不足、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整改工作成效开创中山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继续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二)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从自身做起、从分管领域做起,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三)持续扎实推进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市委巡察是一次高标准、严要求的“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推动中山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局党组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争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问题,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持续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局机关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和行业协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纠正“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交通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山交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面实施“交通强市”战略,强化与湾区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机遇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局党组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严把选任关口,严防“带病提拔”,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用好的制度选人用人管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粤港澳大湾区新一轮发展中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
    (六)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建立健全推动交通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在落实巡察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交通事业加快发展的过程。确保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漏洞堵了、风气变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的总体效果,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改后的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2819263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广东省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28400;电子邮箱:zsjtr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