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会议四室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事项为“广东粤皖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码头工程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许可”。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4月7日前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按时参加听证会,并遵守会场相关纪律规定:
(一)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四)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28191157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