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186号),我局开展了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邮编:528400
受理电话:0760-28192605,传真:0760-281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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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通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2019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中山).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