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山市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
(2020年7月-12月)
附件2.
中山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发布报告
(2020年7-12月份)
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山市2020年下半年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发布:
一、市场规模。截至2020年9月底,我市共有巡游车企业10家、巡游车1032辆、巡游车驾驶员1574人,较2020年6月底,巡游车减少7辆。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25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5张,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7100张,较2020年6月底,合规网约车减少159辆,网约车驾驶员增加5183人。市区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115.71辆。
二、市场运营。本统计期内,全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7.65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296.25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575.33元。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14.4万单,其中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8350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5784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120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420元。
三、市场秩序。2020年下半年,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共调查并处理出租车与网约车投诉132宗,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局执法部门对违规网约车立案187宗,处罚200万元;对网约车平台立案100宗,处罚274万。 2020年下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先后上门检查了滴滴出行、哈罗出行、首气约车、曹操出行等网约平台,针对网约平台存在的给单证、无证车辆派单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要求这些网约平台遵照约定,逐步清退不合规的车辆,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市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下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对网约平台立案26宗,其中滴滴出行8宗,哈罗出行7宗、花小猪7宗、首气约车2宗、曹操出行和万顺叫车各1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被扣诚信分共计350宗,警告处理提醒共计83宗,其中违规行为较多的有以下行为:在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共计111宗;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共计79宗;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共计54宗;营运过程中行为举止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共计44宗;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共计37宗;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共计25宗。经统计2020年度驾驶员考核周期综合得分为20分AAA级的有1150人;11-19分AA级的有270人;4-10分A级的有37人;0-3分B级的有4人,并对扣满10分以上的驾驶员组织了专门小班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相关服务规范并考试在80分以上才能重新上岗。
其中巡游车企业(盛达、骏宇、新巴)和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三家的网约车营运违章案件数量排名居全市前三位。巡游车企业(盛达、骏宇、新巴)或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APP)乘客有效投诉率排名居全市前三位。
其中哈啰出行(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花小猪打车(滴滴出行平台旗下APP软件)在中山开展运营时存在野蛮、无底线接入大量“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人员及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价格方案的现象,我局2020年底发检查通知书,严厉要求平台整改,其中哈啰出行(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未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的整改要求,提出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网约车平台名单。我局密切关注重点网约车平台(含APP)的运营及进一步整改情况,2021年我局定期公布网约车平台失信信息。
四、风险提示。2020年下半年度,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和从业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理性选择从业方向。欢迎市民就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共同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