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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出租车行业监测指标

信息来源:公共交通管理科发布日期:2021-02-05 分享:

附件1.

中山市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

(2020年7月-12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值

备注

市场

规模

巡游车企业(家)

发布指标

10

巡游车(辆)

发布指标

1032

其中

新能源巡游车(辆)

自选指标

232

巡游车驾驶员(人)

发布指标

1574

网约车平台公司(家)

发布指标

25

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5705

其中

新能源网约车(辆)

自选指标

2176

网约车驾驶员(人)

发布指标

27100

巡游车增减数量(±辆)

发布指标

-7

网约车增减数量(±辆)

发布指标

6

网约车驾驶员增减数量(±人)

发布指标

5818

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辆)

自选指标

115.71

58.22万人

市场

运营

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次数(次)

发布指标

27.65

巡游车平均出车率(%)

发布指标

87

巡游车单车日均运营里程(公里)

发布指标

296.25

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里程(公里)

自选指标

212

巡游车单车日均营收(元)

发布指标

575.33

巡游车驾驶员日均工作小时(小时)

自选指标

10.18

巡游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元)

自选指标

4031.7

网约车单车日均订单(单)

发布指标

14.4万

其中

运距<10公里的日均订单数(单)

发布指标

12.6

运距≥10公里的日均订单数(单)

发布指标

1.8

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8350

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5784

其中

单车日均运营里程(公里)

发布指标

120

单车日均营收(元)

发布指标

420

单车日均在线时长(小时)

自选指标

5.76

网约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元)

自选指标

4700

市场

秩序

查处非法营运案件(宗)

发布指标

12

查处出租汽车营运违章案件(宗)

发布指标

66

其中

查处营运违章案件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发布指标

盛达,骏宇、新巴

查处营运违章案件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发布指标

滴滴、哈啰、花小猪

乘客有效投诉数量(件)

发布指标

350

其中

乘客有效投诉率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发布指标

盛达,骏宇、新巴

乘客有效投诉率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发布指标

滴滴、哈啰、花小猪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宗数(宗)

自选指标

其中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自选指标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自选指标


附件2.

中山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发布报告

(2020年7-12月份)

  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山市2020年下半年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发布:

  一、市场规模。截至2020年9月底,我市共有巡游车企业10家、巡游车1032辆、巡游车驾驶员1574人,较2020年6月底,巡游车减少7辆。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25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5张,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7100张,较2020年6月底,合规网约车减少159辆,网约车驾驶员增加5183人。市区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115.71辆。

  二、市场运营。本统计期内,全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7.65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296.25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575.33元。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14.4万单,其中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8350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5784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120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420元。

  三、市场秩序。2020年下半年,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共调查并处理出租车与网约车投诉132宗,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局执法部门对违规网约车立案187宗,处罚200万元;对网约车平台立案100宗,处罚274万。 2020年下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先后上门检查了滴滴出行、哈罗出行、首气约车、曹操出行等网约平台,针对网约平台存在的给单证、无证车辆派单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要求这些网约平台遵照约定,逐步清退不合规的车辆,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市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下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对网约平台立案26宗,其中滴滴出行8宗,哈罗出行7宗、花小猪7宗、首气约车2宗、曹操出行和万顺叫车各1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被扣诚信分共计350宗,警告处理提醒共计83宗,其中违规行为较多的有以下行为:在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共计111宗;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共计79宗;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共计54宗;营运过程中行为举止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共计44宗;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共计37宗;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共计25宗。经统计2020年度驾驶员考核周期综合得分为20分AAA级的有1150人;11-19分AA级的有270人;4-10分A级的有37人;0-3分B级的有4人,并对扣满10分以上的驾驶员组织了专门小班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相关服务规范并考试在80分以上才能重新上岗。

  其中巡游车企业(盛达、骏宇、新巴)和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三家的网约车营运违章案件数量排名居全市前三位。巡游车企业(盛达、骏宇、新巴)或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APP)乘客有效投诉率排名居全市前三位。

  其中哈啰出行(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花小猪打车(滴滴出行平台旗下APP软件)在中山开展运营时存在野蛮、无底线接入大量“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人员及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价格方案的现象,我局2020年底发检查通知书,严厉要求平台整改,其中哈啰出行(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未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的整改要求,提出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网约车平台名单。我局密切关注重点网约车平台(含APP)的运营及进一步整改情况,2021年我局定期公布网约车平台失信信息。

  四、风险提示。2020年下半年度,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和从业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理性选择从业方向。欢迎市民就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共同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