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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3-02 分享:

各违法行为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等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涉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办证大厅(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36号,原市交通执法局)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日


 

序号案件编号违法当事人车牌号码违法时间涉嫌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拟处罚金额(元)所公告文书号
442000202001119常伟粤T30J122020.10.27涉嫌使用粤T30J12巡游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200粤中交违通[2021]00004号
442000202001124常伟粤T30J122020.11.13涉嫌使用粤T30J12巡游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1000粤中交违通[2021]00003号
442000202001084珠海宏运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粤C581622020.11.10涉嫌使用粤C58162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11500粤中交违通[2021]00043号
442000202100028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田东汽车总站桂L252762021.01.19涉嫌使用桂L25276大型卧铺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1000粤中交违通[2021]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