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人社发〔20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要求并贯彻落实,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资保证金事宜,特别需要注意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比例、机构范围等内容。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