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交便笺〔2021〕172 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20年度中山市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信用评价小组审定,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23日至7月6日)。被公示的从业企业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6日17:30前直接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诉受理要求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诉的书面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当面递交,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三个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诉受理相关事项
受理机构: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
受理时间:公示期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60-28192660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中山市2020年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公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