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
(2021年1月-6月)
中山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发布报告
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山市2021年上半年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发布:
一、市场规模。我市共有巡游车企业9家、巡游车965辆、巡游车驾驶员1146人,比较上一年度,巡游车减少67辆。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25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5790张,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0130张,较2020年12月底,合规网约车增加160辆,网约车驾驶员增加3030人。市区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116.03辆。
二、市场运营。本统计期内,全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9.12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303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582元。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15.6万单,其中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1.2万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0.6万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110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305.6元。
三、市场秩序。2021年上半年,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共调查并处理出租车与网约车投诉258宗,2021年上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对违规网约车立案33宗,同期对比提升175%;对网约车平台立案34宗,处罚102万。交通局业务科室与执法科室联合对主流平台进行检查,现场打开平台管理系统,供执法人员核查相关数据。发现部分平台确实存在对非法网约车派单行为,违法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得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订单服务”的规定。检查组对平台违规派单行为调查取证予以行政处罚。市交通运输局现上半年对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督查行动,不再依赖现场车辆的查处,执法人员利用交通运输部的“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直接查询对比各平台网约车订单情况。针对“违规派单”违规行为,相关平台未按时整改的,将面临每次最高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中巡游车企业(新巴、小榄、捷利)和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三家的网约车营运违章案件数量排名居全市前三位。巡游车企业(中德、小榄、捷利)或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APP)乘客有效投诉率排名居全市前三位。
四、风险提示。2021年上半年度,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和从业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理性选择从业方向。欢迎市民就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共同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