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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出租车行业监测指标(2021年1月-6月)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7-05 分享:

中山市市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表

(2021年1月-6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值

备注

市场

规模

巡游车企业(家)

发布指标

9


巡游车(辆)

发布指标

965


其中

新能源巡游车(辆)

自选指标

300


巡游车驾驶员(人)

发布指标

1146


网约车平台公司(家)

发布指标

26


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5790


其中

新能源网约车(辆)

自选指标

2943


网约车驾驶员(人)

发布指标

30130


巡游车增减数量(±辆)

发布指标

-67


网约车增减数量(±辆)

发布指标

160


网约车驾驶员增减数量(±人)

发布指标

3030


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辆)

自选指标

116.03

58.22万人

市场

运营

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次数(次)

发布指标

29.12


巡游车平均出车率(%)

发布指标

91


巡游车单车日均运营里程(公里)

发布指标

303


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里程(公里)

自选指标

221


巡游车单车日均营收(元)

发布指标

582


巡游车驾驶员日均工作小时(小时)

自选指标

10.44


巡游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元)

自选指标

4060.3


网约车单车日均订单(单)

发布指标

15.6万


其中

运距<10公里的日均订单数(单)

发布指标

13.6


运距≥10公里的日均订单数(单)

发布指标

1.95


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1.2万


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辆)

发布指标

0.6万


其中

单车日均运营里程(公里)

发布指标

110


单车日均营收(元)

发布指标

305.6


单车日均在线时长(小时)

自选指标

8.0


网约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元)

自选指标

4630


市场

秩序

查处非法营运案件(宗)

发布指标

45


查处出租汽车营运违章案件(宗)

发布指标

40


其中

查处营运违章案件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发布指标

新巴、小榄、中德


查处营运违章案件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发布指标

滴滴、哈啰、花小猪


乘客有效投诉数量(件)

发布指标

228


其中

乘客有效投诉率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发布指标

中德、小榄、捷利


乘客有效投诉率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发布指标

滴滴、哈啰、花小猪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宗数(宗)

自选指标

2


其中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前三名巡游车企业

自选指标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前三名网约车平台

自选指标




中山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发布报告

  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山市2021年上半年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发布:

  一、市场规模。我市共有巡游车企业9家、巡游车965辆、巡游车驾驶员1146人,比较上一年度,巡游车减少67辆。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25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5790张,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0130张,较2020年12月底,合规网约车增加160辆,网约车驾驶员增加3030人。市区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116.03辆。

  二、市场运营。本统计期内,全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9.12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303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582元。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15.6万单,其中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1.2万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0.6万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110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305.6元。

  三、市场秩序。2021年上半年,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共调查并处理出租车与网约车投诉258宗,2021年上半年我局执法部门对违规网约车立案33宗,同期对比提升175%;对网约车平台立案34宗,处罚102万。交通局业务科室与执法科室联合对主流平台进行检查,现场打开平台管理系统,供执法人员核查相关数据。发现部分平台确实存在对非法网约车派单行为,违法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得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订单服务”的规定。检查组对平台违规派单行为调查取证予以行政处罚。市交通运输局现上半年对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督查行动,不再依赖现场车辆的查处,执法人员利用交通运输部的“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直接查询对比各平台网约车订单情况。针对“违规派单”违规行为,相关平台未按时整改的,将面临每次最高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中巡游车企业(新巴、小榄、捷利)和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三家的网约车营运违章案件数量排名居全市前三位。巡游车企业(中德、小榄、捷利)或网约车平台(滴滴、哈啰、花小猪APP)乘客有效投诉率排名居全市前三位。

  四、风险提示。2021年上半年度,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和从业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理性选择从业方向。欢迎市民就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共同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