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摩托车维修业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非法摩托车拒绝供油、拒绝维修”行动,按照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风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为配合摩托车维修行业相关整治工作开展,规范摩托车维修行业经营活动,请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办理维修经营备案
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并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原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业户,应在许可到效期前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规范维修经营行为
遵照行业规范和备案类别,健全落实摩托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按要求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拒绝维修报废摩托车和改装摩托车。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
各业户应规范办理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严格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等规范化管理,落实台账管理和数据申报。坚决杜绝将危险废物委托无资质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或擅自倾倒、堆放。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请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规范经营,同创文明中山、共建绿色中山!感谢你的支持和配合!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