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2〕16号)要求,根据我市2021年在建或完工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情况,经审核,现对我市参与2021年度监理信用评价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2月10日至2月2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形式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760-86128715
附件:中山市参与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名单公示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