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良好运输市场秩序,开展清理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工作,我局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一普)车辆进行了清查,发现有部分营运车辆(请各业户登陆我局网站http://jt.zs.gov.cn/通知公告栏处查询具体车辆信息)逾期半年未进行年度审验(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请各相关运输业户务必于2022年6月3日前到车属地交通管理部门补办相关年审手续。
根据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逾期半年以上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按照规定依法注销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