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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04-10 分享: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我省已于2021年10月实现换证补发业务全程网办,鉴于以上情况,决定从2023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为落实相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对2020年1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换证的从业人员,可在2023年4月30日前按疫情延期政策办理换证业务,截止日期前未申请办理的将公示注销。从2023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超过有效期180日以上的换证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需准备的材料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需张贴照片,窗口办理需要);

  2.有效身份证(窗口办理需要);

  3.机动车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类别换证无需提供);

  4.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手机APP“交管12123”中可申请,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二)办理方法

  1.线上办理

  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从业人员通过粤省事办理。

  具体步骤:打开粤省事,地点定位设为中山市--搜索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换发--按照提示填写相关资料,上传与拟办理资格证种类相对应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核发从业资格电子证,无需从业人员到现场。

  2.窗口业务

  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从业人员,可携带与拟办理资格证种类相对应的材料前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18号窗口办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每2年一次继续教育周期内接受不少于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道路运输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换证等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请广大从业员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为避免从业资格证过期失效,请从业人员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已实现电子化,不再核发纸质证件。相应证件可在粤省事、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广东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查询(http://dlys.gdcd.gov.cn/gdzzOpen/jyxk_dlys)等处查询或下载。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