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超限超载违法车辆的货物卸载转运工作,结合省、市治超工作要求,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卸货转运服务。
一、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企业须具备货运、装卸经营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核;
(二)提供转运服务的车辆须证照齐全,符合相关运输资质;转运司机须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且转运服务的车辆及司机未被录入超限超载失信名单;
(三)特种作业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如铲车、吊车、钩机等)须提供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件;
(四)参与转运的企业需接受超限检测点管理,自觉遵守装卸秩序和要求,确保装卸转运过程安全有序,维护场地环境卫生;
(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收费,企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服务方式
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超限检测点场内张贴公示,方便司机(车主)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与企业联系货物卸载、转运服务事宜,服务费用由双方自主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提供卸货转运服务的企业,将有关资料提交至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60-28191135,联系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36号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