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废止《中山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中交〔2021〕22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