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市际客运班车调整为市际客运包车有关事项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11-02 分享: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第三条规定,现对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提交的市际客运班车调整为市际客运包车的申请进行了核查,拟同意附件所列的2个市际客运班车指标调整为2个市际客运包车指标。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二)邮寄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760-89817193

  电子邮箱:zsjtvip@163.com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日

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市际客运班车指标调整为市际客运包车指标明细表

序号

经营权单位名称

标志牌号码

线路名称

办理意见

1

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T1-S1024

中山-东莞

同意

2

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T1- S1025

中山-东莞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