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法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进一步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发挥党组“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党的领导。同时带动管好“绝大多数”,举办局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交通大讲堂等,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习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交通发展,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高质量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二、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强镇兴村“1388”行动具体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为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贡献交通力量
(一)交通建设投资持续高位运行。2023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约235.5亿元,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居全省第三。
(二)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构建。提速建设“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三环十二快”高快速路网,加快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全力做好港口航运“水文章”。
(三)深中交通一体化“海陆空铁”全域推进。成立深中交通一体化专责小组,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签订《深圳市 中山市交通一体化合作协议》,深入推进两市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根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法治建设制度化、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部署。
(一)以制度化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拟订《中山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印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等文件,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落实到各个科室(部门)。
二是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免除中山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法制备案。《中山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财政补贴及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通过司法局法制审核。《关于印发中山市交通运输领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公路工程管道(网)迁改暂行办法>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系统备案。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今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即《中山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并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对《中山市公路管理规定》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局主要领导将交通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做到对交通法治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推向深入。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依法、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局充分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好的发展环境、最好的社会环境,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开创新局面,打造新亮点,政务服务工作再上层楼
一是全省第二个城市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指尖约考”。充分发挥“数字政府2.0”建设赋能优势,依托中山市统一申办平台和中山云预约,推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约考系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已成功约考1972人。
二是联合城管、公安、政数部门推出涉路施工“一件事”集成服务。提供“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等“一站式”服务。目前涉路施工许可一件事已在一件事平台正式上线,《中山市涉路施工联合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正式印发。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服务于企为目标,为企业提供“事前辅导”,通过提前介入,做好一次性告知并指导申报流程,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避免企业“来回跑、重复跑、无效跑”。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活用良法促进善治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印发《中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中山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有较大影响的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标准(试行)》《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暂扣物品管理制度》《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制度指引,规范和指导我局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立案处理10090宗,同比增长39.89%,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163宗,处罚金额2473.138361万元,联合治超案件6927宗。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要渠道作用。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31宗,行政诉讼案件一审13宗,二审18宗,再审1宗,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7宗,二审2宗;民事诉讼2宗。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出庭、出声,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发表意见,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
三是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提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公信力,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我局在市直机关率先制定并公布《中山市交通运输领域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通过语言和书面的说理方式,向当事人摆事实,析利弊,讲道理,说明违反法律法规的客观事实,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适用罚则、自由裁量情况,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三)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核,更好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于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严把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和备案关,重点关注征询公众意见、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对公众反馈意见及时在公众网进行反馈,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对拟订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我局印发的《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核,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事权下放方面。市直机关与镇街关于下放事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下放镇街事项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监督难的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在镇街的力量十分微弱,一些下放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事项,镇街没有相应的专业力量,无法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二)政务服务方面。在推进改革突破、提升服务质效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审批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三)公路工程建设方面。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如违法转分包、围而不建、农民工工资等,是审计、巡察的重点领域,收到的移交线索较多,需要进一步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等系统性管理措施。因公路工程建设事项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影响面广,建立完善事前预防机制,从源头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四)行政处罚方面。根据审计、巡察、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送达、强制执行存在一些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一是及时处理公示信息,应公示尽公示,应撤销尽撤销;二是对案件进行梳理,理顺部门间工作衔接,保障依法、及时、准确送达和申请强制执行;三是修订《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完善制度,顺畅流程,为执法人员提供工作指引。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4年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交通各项工作。一是抓好法治人才储备和培养,做好梯队建设;二是严抓交通运输执法,促进行业平安有序;三是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四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营造更优营商环境;五是大力推动交通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交通畅通工程,打造珠江西岸综合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