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至2月20日对我市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要求,经企业最终确认,现对车辆运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可核查的证明材料(我局不接收匿名投诉),于2024年3月2日之前送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电话:0760—28191151)。
附件:中山市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运营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2日